关于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邮政营业员、邮政储蓄业务员、话务员、光通信机务员、电力机务员、程控交换机务员(5ESS)、数据通信机务员、网吧机务员、电缆线务员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各相关单位派员(个人来领取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02年10月10日至30日到海口市海府路38号银都大厦五楼501房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交缴每人10.00元证书工本费。
海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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