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通报制度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对省内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实行通报制度,并首次在省内运营企业间通报了近两个月省内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的情况。

为保护省内电信业务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保障公用电信网间的通信畅通,海南省通信通信管理局一贯重视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工作。去年,省通信管理局根据《电信条例》、《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省电信网互联互通暂行管理制度》,并实行互联互通工作例会制度、月报制度,今年以来,省通信管理局提出抓好畅通工程,把互联后的通信质量作为互联互通工作的重点环节抓好抓紧。为了进一步做好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自2002年3月起,省通信管理局又对省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实行通报制度,主要是通过分析各运营企业提供的网间通信质量月报,通报省内网间通信质量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通报制度的实行将促使企业进一步抓好网间通信质量工作,对保障网间通信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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