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根据《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资质的30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第一批通过该项资质审查的有20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发放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具有《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方可从事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线的设计、施工活动。我局此前核发的通信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一律停止使用,原以文件形式批准承担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的通知也一并作废。
附件: 具有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资质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