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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纳海南省通信学会会费的通知 |
琼通学会字[2004]2号
关于交纳海南省通信学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各位会员:
根据《中国通信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通信学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均需按年度交纳会费。为此,现要求我会团体会员交纳2003年度及2004年度会费(会费交纳标准见附件);个人会员交纳2004年度会费,会费标准暂时仍按高级会员每人每年50元,会员每人每年20元标准收取。
会费交纳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均可。需转帐单位请转入:
户 名:海南省通信学会
开户行:工行银都大厦分理处
帐 号:2201001019200001910
附件:1、海南省通信学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交费标准及统计
2、个人会员交费统计表
3、海南省通信学会现在册会员名单(2004年)
二OO四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收费 通知
海南省通信学会 2004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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