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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学会简报(2003年第1期)


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发表谈话
全面贯彻国务院各项要求把电信监管硬措施落到实处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电信市场监管方面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它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电信监管框架,强化了政府监管手段,使依法行政有了必不可少的硬措施,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电信监管体系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对深化电信改革、推动市场竞争、改善发展环境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电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企业重组等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改善。但近一个时期以来,阻碍网间互联互通、资费价格无序竞争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电信网安全畅通,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用户的通信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电信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或者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抵触;现行网间结算办法标准不能形成对企业保障网间通信畅通的有效激励;电信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示要采取硬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这次国办文件的出台,就是国务院为了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维护电信市场秩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国办文件强调指出,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破坏通信设施、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努力形成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电信企业依法经营、广大用户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推动公平、有效、有序竞争秩序的建立,保障电信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二是要完善技术、经济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要制定网间通信质量标准和测试办法,督促运营企业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网间通信质量监控系统,增强电信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取证能力。推进电信网经济成本核算,制定科学、合理的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形成有利于各电信企业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有效激励机制。
  三是要加强对电信企业干部的考核与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建立良好的电信市场秩序。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部门对各电信集团公司领导、各电信集团公司总部对省级分支机构领导进行考核时,应分别听取信息产业部及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的意见,把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的重要内容和任用依据。对因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恶性事件的电信企业领导,有关行政监察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各电信集团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纵容甚至参与上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电信监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有关电信企业依据建议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此而被撤、免职的人员,三年内不得任用。
  四是要加强对电信企业经营效益监督考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对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应及时向国务院汇报,考核评价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信息产业部将与有关部委按照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把国务院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近日,信息产业部召开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长座谈会,重点就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电信监管进行了研究。当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
  第一,要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加快电信发展的形势下,要求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保证国家通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提供,保证电信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信的特点是全程全网,国家通信网必须保持完整性、统一性、先进性,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也必须始终坚持这一点,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网间互联互通,破坏通信安全畅通。在互联互通问题上做手脚,实际上失掉的是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信誉,最终损害的是用户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全行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切实维护电信市场秩序。
  第二,抓紧建立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处罚机制。要以《电信条例》和国办文件为依据,以查处阻碍互联互通、电信资费违规、破坏通信设施及违规建设中断通信等问题为重点,尽快制定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问题分类、法规依据、处分标准等,并将国务院关于将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负责人考核任用挂钩的规定具体化、制度化、可操作化,形成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与运营企业的考核任用相衔接的内外监督机制。同时,信息产业部正在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以加大对破坏通信设施的惩治力度。这些措施陆续出台后,与已有的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办法相结合,将形成一个既对单位、又对个人,既有法律制裁又有行政处罚,综合配套、行之有效的惩治机制,从而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通过调整企业经济利益,形成有效的互联互通激励机制。要在加大法律、行政手段力度的同时,合理调整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激励性规制措施调动企业实现互联互通的积极性,保证所有企业都能从互联互通中获取相对公平合理的收益。我国现行的网间互联互通结算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信息产业部正在抓紧进行调整。此外,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深化电信改革的精神,逐步扩大各运营企业经营范围,从根本上推动影响互联互通的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第四,抓紧建立技术监督保障机制。信息产业部正在研究制定网间通信质量标准和测试办法,督促企业限期解决测试中发现的通信质量问题,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运营企业互联互通和网间通信质量情况,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尽快建设电信网间质量监控系统,对互联互通情况和通信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测,以增强对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取证能力。
  第五,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使国务院各项措施在全行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自觉贯彻,严格执行。监管部门要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并建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强化内部管理与考核,加强企业自律。要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电信业发展一个创造良好的环境。


《海南省通信行业统计年鉴》(2002年版)编制工作完成

  经过近半年的整理、校对和审核,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近期编制出版了《海南省通信行业统计年鉴》。该年鉴收集了2002年度我省各电信运营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利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与相关行业进行了纵向、横向比较,较全面地反映了2002年度我省通信业的发展情况。
  年鉴主要内容有:2002年度通信行业发展概况(包括我省通信业的发展与其它部分省市发展情况的比较,与我省经济及其它行业发展情况的横向比较);整个行业及各单位的电信业务量、通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等指标与上年相比的发展变化情况;对5年来电信业务、通信服务水平、电话村、电信业务收入市场占有率等发展变化情况的纵向分析比较。
  分析资料表明:5年来我省电信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电信服务水平在逐步提高,2002年底,全省电话普及率达到3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比1998年增加24.2个百分点,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4.1,比1998年增加11.5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比较,电信业的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其它行业,继续发挥通信行业在全省信息化建设的领头羊的作用。


以有力监管 促有效竞争
——海南管局组织网间通信质量大抽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信息产业部整顿和规范通信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海南管局于近日联合省工商局、省信息产业局、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等部门对我省的网间通信服务质量进行了一次暗访抽测。
  本次暗访抽测的主要内容为固定电话拨打本公司及其它公司IP电话等业务的接通率;电信、铁通、通信公司固定电话网间接通率。测试结果表明:部分地区的IP电话等业务接通率低于40%,部分地区固定电话网间本地接通率亦低于《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相关指标。
  海南管局将本次暗访抽测情况通报各电信企业,并针对测试中出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要根据《电信条例》有关电信服务质量及互联互通的有关规定,主动与相关公司密切配合,共同查找网间通信不畅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解决存在的部分地区网间接通率低的问题,提高网间通信质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
  海南管局将进一步加大互联互通工作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厉查处人为设碍、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网间障碍等破坏互联互通的行为,进一步为电信行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开、有效、有序的市场环境。


省通信学会开展2003年度通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受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的委托,省通信学会已于近期开展我省2003年度通信行业通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省通信学会为此制定了《海南省通信行业通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并下发了有关通知。评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信人函[2002]279号文批准组建的海南省通信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范围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
  本次评审通信行业通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所含专业或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各类通信设备和通信网络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运行维护,通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信息工程,计算机通信应用,各种有线或无线通信生产与管理,通信行业管理等。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为答辩评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核准、发证、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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