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整改的通知
海口佳讯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等48家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对我省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按要求向我局递交年检材料。但截至3月31日,海口佳讯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等46家公司(具体名单见下表)仍未向我局递交年检材料。现责令你们公司进行整改,并于4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及年检材料报我局,否则我局将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将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处理。
年检工作联系电话:66533681
附件:
未参加年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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